?結構或構件加固是一項復雜的工作??紤]到許多因素,應從施工方便、不影響生產、經濟合理、效果好等方面選擇加固方法。
廣州鋼結構廠房的加固一般原則如下:
?

(1)當結構不符合可靠性識別要求時,必須進行加固。加固的范圍和內容應由設計單位和業(yè)主根據鑒定結論和加固后的使用要求協(xié)商確定。加固設計的內容和范圍可以是整體結構,也可以是指定的部分、特定的部件或部件。
(2)鋼結構廠房鋼筋鋼結構的安全等級應根據結構破壞后果的嚴重程度、結構的重要性和下一個使用期的具體要求,由客戶和設計師根據實際情況達成一致。
(3)在結構加固過程中,盡量不停止或少停止生產,因為停止生產的損失往往是加固成本的幾倍或幾十倍。能否在負荷下停止生產加固取決于結構應力應變狀態(tài)。一般來說,當構件內應力低于鋼材設計強度的80%,且構件損壞和變形不太嚴重時,可采用不停止生產加固的方法。
焊接加固在負荷狀態(tài)下是非常危險的。承受靜載荷和間接承受動載荷的構件在實際載荷產生的原桿件應力優(yōu)于鋼材設計強度的60%,極限不得超過承受動載荷的構件不得超過40% ,否則可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焊接;增加角焊縫厚度時,扣除焊接熱影響區(qū)長度后,原焊縫的承載能力不得小于外載產生的內力。
《鋼結構加固技術規(guī)范》明確規(guī)定了負荷狀態(tài)下的加固:焊接廠鋼結構加固時,原構件或連接的實際名義應力值應小于0.55fy,加固構件的塑性變形發(fā)展不得考慮;非焊接廠鋼結構加固時,實際名義應力值應小于0.7fy,一般結構的名義應力不得超過0.4fy。
(4)鋼結構廠房的加固設計應與實際施工方法緊密結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新截面、部件與原結構的可靠連接,形成整體共同工作。在加固施工過程中,應避免對未加固部件或部件的不利影響,充分考慮現場條件對施工方法、加固效果和施工周期的影響,并采取加固措施和施工方法,減少部件在加固過程中的附加變形。
(5)對高溫、腐蝕、冷脆、振動、基礎沉降不均勻造成的結構損傷,應在加固前提出相應的處理對策。
(6)鋼結構加固前應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