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惠州鋼結構廠房在設計說明中,對焊接鋼結構的材質一項,只注明鋼材型號,沒有提出質量等級要求,對于焊縫質量,有的不明確質量等級,有的提出的質量等級不恰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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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入世”后建筑業(yè)也逐漸向國際慣例接軌,我國的一些大型公建項目面向世界招標,一些建筑方案是由國外的設計事務所中標,其中部分中標的建筑方案雖有標新立異之處,但也爭議頗多,特別是有些中標的方案結構不盡合理,甚至是十分不合理。
三、在設計構件長度時,未考察施工現(xiàn)場情況,有的構件過長,交通運輸條件無法解決,有的構件過重,現(xiàn)場吊裝能力不能滿足等等。
四、在摩擦型高強螺栓連接的設計中,一個連接節(jié)點強螺栓的規(guī)格與數量是通過節(jié)點內力計算得出的,但有的設計所選高強螺栓的直徑、數量與節(jié)點板的截面尺寸不相匹配,在設計極限荷載作用下,將會出現(xiàn)螺栓還未達到設計強度而連接扳已變形,喪失承載能力的現(xiàn)象。
五、在設置抗側力支撐構件與梁柱連接時,當節(jié)點板采用螺栓連接時,未考慮螺栓扳手工具的操作空間,給施工帶來困難。
六、對鋼結構的防水、隔熱與防腐蝕設計重視不夠,沒有在設計文件中明確鋼材除銹等級和涂料及涂層厚度,沒有根據不同部位構件的不同耐火極限采取相應的隔熱防護措施等。